平台推荐

Our Projects
您的位置: 首页 > 平台推荐 > 孙宇晨发声明欲结束纠纷,律师指私密信息公开难逃法律责任

孙宇晨发声明欲结束纠纷,律师指私密信息公开难逃法律责任

发布时间:2026-08-30 浏览量:3480

ued整理最新事件进展:

8月29日,波场TRON创始人孙宇晨在社交媒体发表声明,回应与演员景甜的相关争议。其表示涉及双方的财产纠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,并以"到此为止"作为表态。但舆论焦点集中在孙宇晨此前公布的"长文"内容,该文详尽披露了两人恋爱交往的私密细节及景甜的个人隐私信息。

法律界人士对此提出专业看法。上海中联(武汉)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甜分析指出,无论财产纠纷后续如何发展,公开他人隐私和损害名誉的行为一旦实施即构成侵权。事后声称"终止"并不能消除既成的法律责任。

about image

对于隐私权保护的边界,魏甜律师作出具体阐释:恋爱细节、彩礼洽谈等均属于个人私密信息范畴。即便通过文字形式记录,也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公之于众。特别是不经同意擅自公开聊天记录、医疗隐私等敏感内容,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。

该律师特别说明,相关长文不仅指名道姓指向景甜,更引发网络热议,相关信息一旦扩散就无法彻底消除。即使发文方表示"无意惊扰",实质损害已经不可逆转。同时强调,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普通公民同样受到法律保护,其私生活不应成为公众信息权的内容。

针对名誉权问题,律师援引民法典指出,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的公开行为即可能构成名誉侵权。景甜作为公众人物确实需要承受一定限度的公众评论,但这不意味着他人有权随意泄露其隐私或贬损其形象。孙宇晨描述的恋爱细节在大范围传播后,很可能让公众对景甜的私生活产生负面印象,这种损害在信息发布时就已经产生。

魏甜进一步分析法律后果:若公开内容导致景甜社会评价显著降低,且能证明与孙宇晨的公开行为有直接因果关联,则可能同时构成名誉侵权。即使行为人事后辩称"非本意",也不能免除法律责任。根据司法认定,受害人可主张包括道歉、消除影响、赔偿等多项权利。

律师明确表示,财产纠纷与人格权侵权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,前者解决与否不影响对后者的独立判定。单方面宣布停止不能消除侵权责任,决定权在于被侵权人而非侵权方。网络信息的公开特性意味着,任何隐私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难以彻底清除,即便当事人宣布终止讨论,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侵犯事实。最终,事件的法律定论有待司法机关审理裁决。

感谢您的阅读,欢迎继续关注UED·(中国区)-官网后续报道。

QQ

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

热线

13594780014
7*24小时服务热线

微信

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交流